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年 3月 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年 3月 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潘延庆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等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 2023年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 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潘延庆先生或王颖琳女士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抵押等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 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为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出于激励效果的考虑,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的业绩考核部分做了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公司为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出于激励效果的考虑,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业绩考核部分做了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公司为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出于激励效果的考虑,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的业绩考核部分做了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公司为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出于激励效果的考虑,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业绩考核部分做了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八)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3年 3月 24日召开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并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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