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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6 米乐先惠技术(688155):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M6 米乐M6 米乐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年 7月 1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 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林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审议《关于调整 2023年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3年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人员由 718人调整为 664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期权总数变为 2,900,440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年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二)审议《关于向2023年期权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拟首次授予的 664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综上,拟首次授予的 664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内,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年 7月 1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64名激励对象授予 2,900,440份期权,行权价格为 54.00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年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